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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艺出东方”青少年艺术展演活动内容

(一)展演类别

舞蹈、语言、声乐、器乐、书画等多品类展演。

1、舞蹈类

舞种不限,按节目人数分为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和集体舞;节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,群舞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。舞蹈作品选题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舞蹈作品形式不限、内容不限;舞蹈节目的编排新颖、独特;鼓励艺术创新、积极向上、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内容,特别鼓励童趣、乐趣、民族特色浓厚,富有青少年朝气的舞蹈。选手表演要有丰富的表现力,能够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的表现作品主题。选手在表演中的基本功扎实,动作到位。同伴奏音乐的配合默契、准确。

2、语言表演类

语言项目分为朗诵(故事、散文、诗歌等)、影视表演(小品表演、台词)、曲艺(相声、快书)、课本剧。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。内容要求积极向上、活泼健康。要求选手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。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技巧表达感情。对作品有较好的领悟,能够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诵,准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。形体自然、端正,动作协调;动作表情自然流畅,配合默契。发音清晰、吐字标准。要求形象端庄,举止得体,健康向上。选手说普通话时的语言表现力、感染力。要求吐字清楚、读音规范、逻辑严密、层次分明、言简意赅、表情丰富,手势简练。

表演项目分为模特表演、跆拳道、武术等。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,道具自备。

3、声乐类

声乐项目分为民族唱法、通俗唱法、美声唱法、童声;形式分为独唱、重唱、组合(3-10人)、合唱(11-25人)。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。若超时,评委有权打断选表演但不影响成绩。伴奏音乐不得带有原唱,要求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并清晰、和谐;演唱的感情要到位,能够较好的表现出歌曲的思想感情;能够准确的把握音准节奏,咬字准确、吐字清晰。

4、器乐类

器乐项目分为民乐、西洋乐、键盘(钢琴、电子琴)、打击乐(架子鼓、电子鼓、中国鼓)等,独奏、合奏皆可,鼓励新的乐队组合形式。内容健康向上,题材形式多样,鼓励原创,富予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。能够表达当地特色文化的节目,能反映现代文化元素的节目。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,乐器自备。要求在演奏中音准和节奏的把握要准确、统一。演奏乐曲要有完整性。在演奏中要有一定的表现力能够比较清晰地表现出乐曲的主题。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;管乐器要求流畅、清晰。演奏姿态自然,形体端正。

5、书画类

书画项目分为美术作品(国画、油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、素描、儿童画、蜡笔画、彩笔画、卡通、漫画、手抄报、装饰画等);美术类作品尺寸限4开(不超过39*54cm),其中国画作品尺寸限4尺、6尺、6尺对开,无需装裱。书法作品尺寸限4尺、6尺、6尺对开,无需装裱,草书、篆书作品须附释文,硬笔书法以8开,16开为宜。必须是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,不接受合作作品。书法作品软笔书法、硬笔书法(楷书、隶书、行书、草书、篆书)、篆刻;其他(摄影、泥塑、陶艺、纸工、沙画等),如作品不便寄送,可拍成照片或视频(沙画类:视频时长限制在5分钟以内)。作品需填写作品登记卡并将其粘贴在作品背面,以便核对作品信息,否则视为无效作品,用铅笔正楷注明:选手姓名作品名称、组别、指导教师、报送机构及联系方式。展演作品不限风格,要求内容健康向上,题材新颖,形式多样,格调高雅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富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。投稿作品要求原创真实,展演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纠纷,责任均由作者自负。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演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。获奖作品若未按展演规则要求,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保留责任追究权力。

(二)组别划分

按年龄划分组别

组别设置

年龄划分

幼儿组

3-6岁

 

儿童组

A组

7-8岁

B组

9-10岁

C组

11-12岁

 

少年组

A组

13-14岁

B组

15-16岁

C组

17-18岁

 

(三)奖项设置及奖励

1、本次展演按类别、组别划分,设金奖20%、银奖30%、铜奖50%。

2、组委会将为每位小选手颁发展演荣誉证书。

(四)注意事项

1、报名方式:展演组委会报名。

添加微信→备注单位及负责人姓名、电话→索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→递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→核对准确完成报名。

2、为了展演的顺利进行,请各参演机构务必于展演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资料的提交,选送单位填写《报名统计表》发送至组委会对接人,证书制作以此电子报名表为准。如有音频素材,伴奏音乐统一使用mp3或wav格式,文件名称按照“节目名称+表演者”的格式命名。

未提交的将不予保留展演名额,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。